根据《我校研究生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条件认定办法》(法大发〔2016〕22号)研究生院《关于开展2017年度研究生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条件认定工作的通知》等相关规定,经教师个人申请、我学院位评定分委员会评议和表决,认定王夏昊等106位教师2017-2018年度符合指导硕士研究生条件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(本公示不包括终身教授、特聘教授),名单见附件。
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,可于2017年6月21日17时前向我学院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,书面异议请提交至科研楼A502,联系电话58908381。
我学院位评定分委员会
2017年6月16日
附件:我院2017-2018年度符合指导硕士研究生条件教师名单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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